细读了我局仲裁院院长赵绍辉同志的《退休感言》,感到心绪激昂,很受启发,令人动容。卅八载春秋间,廿三年仲裁路,华发不再青。字里行间跃动着当代人社干部奉献担当的真挚情感,流露着对仲裁工作、人社事业的无比眷恋、几多不舍。更饱含着对人社青年干部茁壮成长,特别是人社执法者“大道无私”维护公平正义的深深期许,展现了一名人社工作者“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职业操守。
当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化开展,“担当作为、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忘我奉献”是当代人社事业发展的主旋律,更是“人民至上”理念的时代强音。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真诚希望广大人社在职干部职工,特别是人社青年干部认真研读、学习绍辉同志的《退休感言》,从中汲取和学习其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爱岗敬业、创新进取的人社人应有的精神面貌。
光荣退休是人生新的起点,此时,当有更多放飞自我的自由,有更多实现人生所钟意的、梦想的空间,真心祝愿老领导、老同志更多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开启人生新的续篇。
同时,希望以绍辉同志为代表的人社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身退心不退,退岗不退色”,当好人社发展“参谋员”、人社政策“宣传员”、人社事业“监督员”。
真诚祝愿各位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丁永华
2025年5月29日
附:赵绍辉同志的《退休感言》
退 休 感 言
赵绍辉
岁月如歌,初心如磐。当我在整理办公室时,看到那本泛黄的《劳动部复函》单行本,突然意识到这已是我在人社系统工作的第三十八个春秋。站在职业生涯的终点回望,那个1987年踏入周口市人社局大门的青年,如今已鬓染霜华。2002年与劳动仲裁结缘,从书记员的青涩到仲裁院院长的沉淀,这一路走来,始终与法律条文为伴,与公平正义同行。这段始于青春岁月的征程,终将在满载收获的季节画上句点。
记得初任书记员时,我像小学生般逐条抄写法律条文,把单位不多的几份《中国劳动保障报》收集起来,将典型案例裁剪下来,粘贴到旧本子上保存;担任调解员期间,在当事人剑拔弩张的现场领悟到“法条是筋骨,情理是血肉”的真谛。转型仲裁员工作后,我始终以“公平公正,无愧仲裁”为座右铭——每个案件背后都是鲜活的人生,每份裁决书都承载着法律的温度。那些挑灯研读“典型案例”的深夜,那些为厘清劳动关系反复推敲的庭审,那些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的调解现场,都化作职业生涯最珍贵的注脚。
作为仲裁院院长,我始终坚信:法律的天平既要恪守“合法”的底线,更要灌注“公平”的灵魂。编纂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手册》《法律法规资料汇编》两本培训资料,成为基层调解员、仲裁员的实用工具书。当事人送来“秉公执法”的锦旗时,我看到的不是个人荣誉,而是群众对法治信仰的托付。
临别之际,特别感恩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让我从背诵法条的“门外汉”成长为能解读立法深意的专业仲裁员;难以忘怀的是同事们并肩作战的情谊。感谢每一位当事人的信任,他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始终鞭策着我保持敬畏之心。虽然即将离开岗位,但我会以普法志愿者身份,继续守护这片耕耘半生的法治热土。
二十三载法治路,一生劳动仲裁情。愿我们的仲裁事业薪火相传,让和谐劳动关系在“阳光仲裁下”得到“法治护航”!
最后,想对年轻的仲裁同仁说:法律不仅是白纸黑字的条文,更是照亮劳动者尊严的明灯。请永远保持对法律条文的敬畏,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更要保持对劳动者处境的悲悯。愿你们在每一个裁决书中,都能写下对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