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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关于招募税务体验师的通知

2020/10/09 3.3k 阅读 91 点赞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关于招募税务体验师的通知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体验师制度的通知》(豫税函[2020]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决定面向周口市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自然人招募税务体验师(以下简称税务体验师),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体验师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二、招募对象

纳入税务机关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企业法人;企业财务人员;愿意了解并长期参与税务工作的自然人。

三、招募数量

各类人员合计60人。

四、招募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

愿意深度了解税收工作,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参与我市税收发展与改革创新进程。

(二)合法性原则

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税务体验师行为。

(三)组织性原则

税务体验师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受邀的体验工作。

五、招募条件

(一)热心税收事业,愿意了解并长期参与税收工作。

(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身体健康。

(三)具有丰富办税体验和一定税收知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招募。

1.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律师资格。

2.具备中级以上经济职称资格。

3.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4.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5.已被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招募的体验师。

六、税务体验师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各类税务体验师活动。

2.接受与税务体验有关的税收知识和技能培训。

3.对受邀参加的体验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4.获得所参加体验活动的相关信息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5.税务体验师可以申请退出税务体验师团队。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者的有关规定。

2.参加市税务局组织的各类体验活动。

3.自觉履行体验活动相关承诺,提出体验活动相关的意见建议。

七、招募方式

国家税务局周口市税务局税务体验师招募通知,将通过外网公告,也通过办税务厅张贴,有意想成为税务体验师的各界人士,请于20201028日之前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税务体验师申请表》(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zksnsfwk@126.com,或通过辖区内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务厅报名传递周口市税务局,或通过快递邮寄报名,接收地址名称(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西段,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收件人:李鹏飞18595358619),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将对报名人员择优招募,招募的税务体验师颁发聘书,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八、体验方式

开展以下税收工作时,税务部门邀请税务体验师进行体验,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给予反馈:

(一)制定税收文件。指起草涉及纳税人权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

(二)优化征管流程。指涉及纳税人端的业务流程整体发生重大变化或首次进行发布等。

(三)开发(升级)办税系统。指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系统开发和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系统、财税库银等已有系统进行大的升级。

(四)召开税企座谈会。指组织座谈会、沟通会、交流会等各类邀请纳税人参加的会议。

(五)优化服务措施。指对一定时期内推出的服务措施实际效果进行评价或拟集中出台影响较大的服务措施等。

(六)改进热线咨询。指定期针对12366热线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七)开展专项活动。指开展各类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专项活动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税务体验师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