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0期)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现对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xls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8日
(2022年第11期)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3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现对截至2022年11月30日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予以公告。具体明细见附件: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
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2.xls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