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期)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第5期)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第6期)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
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