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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民政局<br>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2021/10/25 4.0k 阅读 73 点赞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周口市社会组织“两随机 、一公开” 检查审计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周口市民政局决定,拟近期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10月—1130日。

二、检查组成员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和第三方账务审计机构(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等事项;

(三)是否按照章程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四)重大活动是否按规定报告;

(五)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六)住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一致;

(七)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八)是否存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关联方交易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

(九)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强拉赞助、强制服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情况;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博览会活动情况;

(十)工资福利、各项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接受捐赠、政府扶持等资金管理情况;

(十一)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十二)党建工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四、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

检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及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

(一)现场查看。要求被检查审计社会组织现场提供与检查审计有关的资料,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有无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

(二)记录检查情况。检查审计中发现有问题的,可以通过询问被检查审计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询问访问其服务对象等方式了解情况;制作现场抽查记录表,如实记录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抽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执法人员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拒不签字或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三)提出处理意见。现场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视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处理意见应当记录在现场检查审计记录表中。检查审计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现场拍照。检查时,检查人员要对被检查单位场所、检查情况等进行拍照。

五、要求

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审计,安排专人负责,主动介绍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拒不接受或不按要求接受监督检查审计,或有弄虚作假等不予配合监督检查情节的,登记机关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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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